这次会议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次会议。它把学前教育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方针,首次确立了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共同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各有关部门致力于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
1979年11月,教育部颁布了《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作为“文化大革命”以后的第一个学前教育政策文件,该文件对学前教育发展方针、教育目标、内容和管理制度做出了详尽规定,以指导幼儿园工作人员把握方向、分辨是非,较为迅速地恢复幼儿园的正常工作秩序。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与领导下,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迅速脱离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无序状态。
教育部于1978年发出《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后,1980年10月14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通知》。各地区在积极创办幼儿师范学校或幼师班的同时,加强了对幼儿师范学校的教学管理,提高了教育质量。1985年,教育部又颁布了《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对幼师的课程进行调整。为适应各地需求,文件指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幼师教学计划做适当调整,允许有条件、有基础的学校自行拟定教学计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部首次对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进行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