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国现行公司法的主要内容
我国现行公司法的主要内容,既总结了我国股份制试点的经验,从中国实际出发,同时也借鉴西方国家公司法的立法经验,注意与国际惯例接轨。其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公司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2)公司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3)公司的设立。
(4)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6)公司债券。
(7)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9)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10)公司的法律责任。
2.2 有限责任公司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所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在2个以上50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以生产经营业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