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现在把它们当做一种“纯形式”(pure form)予以讨论,并把它们解释为死的本能的派生物(derivatives)。他关于该问题的更后期观点可在下列两部著作中找到:《精神分析新论》(1933a)第32讲及《精神分析纲要》(1940a)第二章[270]《本能及其变化》。
人们常常坚持认为,科学应建立在清晰并明确限定的基本概念(concepts)之上,而事实上,即使最精确的科学,起初也不会有这样的定义。科学活动的真正开端无疑包括对现象的描述,然后对它们进行组织、分类及建立它们之间的联系。即使在描述阶段,也难免出现使用某些抽象观念(abstract ideas)描述我们所掌握的资料,这些观念当然不是完全源于新近的观察本身,而是由别处而来。当我们对资料进行分析加工时,这些此后变成科学基本概念的观念仍然不可或缺。他们起初显然会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而且就内容而言可以毫无疑问地具有清楚的限定。只要它们继续保持这一状况,那么借助于对产生这些观念的观察资料的不断参照,就可达到对其意义的理解。不过,这些观念确实是强加于资料之上的。因此,严格地讲,从本质上它们是约定俗成的——虽然不是随心所欲选择的,而是由与经验到的资料的关系决定的,这些关系在我们能够清楚地辨认和论证之前似乎就被我们感觉到了。只有通过对观察资料的更彻底的检查,才可能使基本的科学概念变得更为精确并逐渐确定下来,这样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它们才变得可资利用和稳定。的确,到了此时才可能对它们下定义,然而,就知识的发展而言,即使是定义也不是僵死不变的。物理学对此做了极好的说明,即使是“基本概念”(即确定了定义),其内容也会持续地发生变化。[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