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走了1个小时,长筒靴的鞋钉扎了我的一只脚,傍晚时双脚都起了血泡,像硬币那般大小。我能一瘸一拐地走完140英里①吗?别人的情况也差不多,甚至更糟糕。他们能不能走呢?我们以为完蛋了,但是又不能不走。为了在晚上找个地方休息,我们别无选择,只好硬着头皮走完下一英里路……当我推掉其他工作,开始写一本25万字的书时,心一直定不下来,我差点儿放弃一直引以为荣的教授尊严,也就是说几乎想不开。最后我强迫自己只去想下一个段落怎么写,而非下一页,当然更不是下一章。整整6个月的时间,除了一段一段不停地写以外,什么事情也没做,结果居然写成了。
① 1英里=1609.344米。
几年以前,我接了一件每天写一个广播剧本的差事,到目前为止一共写了2000个。如果当时签一张“写作2000个剧本”的合同,一定会被这个庞大的数目吓倒,甚至把它推掉。好在只是写一个剧本,接着又写一个,就这样,日积月累真的写出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