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作为美国公使列维廉的翻译参加了《天津条约》的谈判。在签约现场,双方发生了外交礼节上的冲突。耆英建议列维廉预先排练一下“接旨仪式”,主要内容是让对方跪下接受国书。美国佬拒绝了。列维廉说:“我只在上帝面前下跪!”对此,耆英说:“皇上就是上帝!”
在当时的一些西方国家人士中,有些人刻意不让中国人学习国际法。法国临时代办克士可士吉得知有人欲将国际法知识介绍给清政府时,扬言要“杀掉对方”。
《万国公法》一书,可视为晚清国际法系统输入的开始。这本书的原名是《国际法原理》(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美国法学家惠顿(H.Wheaton)著,初版于1836年,是当时最新、最流行的国际法著作。1862年,丁韪良客居上海,动手翻译此书。丁韪良曾经系统地学习中国儒家经典,对汉语方言、音韵、训诂等均有涉猎。因此,他成为翻译此书的最好人选。第二年,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建议总理衙门加派四人协助其工作,加快了翻译工作,此书于1864年4月中旬译成。当年,丁韪良在北京开办的教会学堂崇实馆率先刊印,此后又呈请总署大臣作序,于第二年再次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