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钢笔和毛笔,我自己对铅笔情有独钟,可能下意识里,在抵抗责任机制……钢笔使用化学制剂的墨水,一旦落笔即无悔,无法褪改,因为它的不可更改,有种契约味道。所以通用于需要担责的场合:一次关乎性命的升学考试,一幢要半生还贷的房产,一个要日日相对、共同承担和分享一切债务和资产的伴侣。铅笔则不一样,笔头松软,落笔轻柔,想改就改,随时可以推翻重来,下笔时肆意得多。
我一直想在作家里找个例。库切这里写:“罗伯特·瓦尔泽早年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但是后来得了手部痉挛,他把它归因于对钢笔的敌意……改用铅笔写作,对瓦尔泽很重要,他把它戏称为铅笔系统,或铅笔方法。铅笔的意义,绝不止于使用铅笔,当他改用铅笔写作时,字体会发生剧烈的变化。他逝世时留下五百张纸,上面画满了一行行精致、细小、书法艺术式的符号,字体难辨到被人当成密码。铅笔方法使瓦尔泽获得了钢笔无法提供的东西……像指尖夹着木炭的艺术家,瓦尔泽需要使他的手稳定地运动,进入某种心境。瓦尔泽的作品,既不是以逻辑写的,也不是以叙事写的,而是以情绪、联想和奇思写的……”
当然,关于铅笔的“可悔”品质,最著名的拥护者莫过于海明威老师了。海明威每天早晨6点半,便聚精会神地站着写作,一直写到中午12点半,他喜欢用铅笔写作,便于修改,最多时一天用了七支铅笔。他酷爱修改,一直改到出版前最后一分钟。他每天开始写作时,先把前一天写的读一遍,写到哪里就改到哪里。全书写完后又从头到尾改一遍;草稿请人家打字誊清后又改一遍;最后清样出来再改一遍。他认为这样三次大修改是写好一本书的必要条件。他的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初稿写了6个月,修改又花了5个月,清样出来后还在改,最后一页一共改了39次才满意。《丧钟为谁而鸣》的创作花了17个月,脱稿后天天都在修改,清样出来后,他连续修改了96个小时,没有离开房间。在令人崩溃的修改复修改之后,他最终取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