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由简入,简由繁出。不能简者必不能繁,不能繁者必不能简。“宋人千笔万笔,无笔不简;元人寥寥数笔,无笔不繁”。
大凡大师杰作,必能在精微与浑茫之间调剂得宜。层峦叠嶂无非几个大的开合,难在脉络清晰,节奏鲜明。而疏林浅水正需笔意周详,层次丰富。
从画理思辨而言,“繁”与“简”相反相成,殊途同归。从创作的角度来看,宜“繁”宜“简”,其旨有二:一曰心性之倾向,一曰表现之需要。
金农的梅花繁枝密萼、琼瑶满纸,却能雅逸冲和,不觉烦闷琐碎。八大的鸟、鱼,笔迹至简可数,不唯精气逼人,就连空白处都有一种“充满感”。
古人造器之妙,凡突出色彩纹理者,则造型单纯;注重造型表现者,则色彩单纯。要在不令作品主题冲突,“信息过量”。
文学上亦是如此。刘勰曰:“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繁简只是风格的区别,“无可削”“不得减”则是共同的标准。白居易《长恨歌》《琵琶行》铺陈排比、渲染备至仍不嫌其“多”,苏轼《记承天寺夜游》仅八十多字却神味隽永,“尽得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