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父溺死,娥见瓜浮,得尸。 《类聚》八十七
汉袁安父亡,母使安以鸡酒诣卜工,问葬地。道逢三书生,问安何之?具以告。书生曰:“吾知好葬地。”安以鸡酒礼之,毕,告安地处云:“当葬此地 一引无此句 ,世世为贵公。”便与别,数步顾视,皆不见。安疑是神人,因葬其地,遂登司徒,子孙昌盛,曰世五公焉。 《广记》一百三十七又三百八十九。《续谈助》四。亦见《古今类事》十七
陈仲举 一引作陈蕃 微时,常行宿主人黄申 《类事》作甲 家。申妇夜产,仲举不知。夜三更,有扣门者,久许,闻里有人应云:“门里有贵人,不可前,宜从后门往。”俄闻往者还,门内者问之:“见何儿?名何?当几岁?”还者云:“是男儿,名阿奴,当十五岁。”又问曰:“后当若为死?”答曰:“为人作屋,落地死。”仲举闻此,默志之 一引作闻而不信 。后十五年,为豫章太守,遣吏往问昔儿阿奴所在,家云:“助东家作屋,落地而死矣。”仲举后果大贵。 《广记》一百三十七又三百十六。案:《御览》三百六十一引《搜神记》云:陈仲举微时,尝宿黄申家,而申妇方产,有扣申门者,家人咸不知。久久方闻屋里有言宾堂下,有人不可进。扣门者相告曰:今当从后门往。其一人便往。有顷,还留者问之是何等名为何?当与几岁?往者曰:男也,名为奴。当与十五岁后。应以何死?答曰:应以兵死。仲举告其家曰:吾能相此。儿当以兵死。父母惊之,寸刃不使得执也。至年十五,有置凿于梁上者,其末出,奴以为木也。自下钩之。凿从梁落陷脑而死。后仲举为豫章太守,故遣吏往饷之,申家并问奴所在其家,以此具告仲举,仲举叹曰:此谓命也。注云:《幽明录》同与《广记》所引者小异亦见《古今类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