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进了酒馆,掌柜一看,道:“好哇,你们耍无赖,不结账,居然还有胆子回来!”
“在下正是回来结账的。”阿九长身而立,虽是一身破衣,却气势逼人。
阿九指着酒馆的匾额,道:“这副匾额该换了。掌柜的,拿纸笔来。在下以字抵账。”
“你一个无名小卒的字,价值几何?”掌柜斟酌道。
阿九迅疾地取了柜台上的毛笔,掷在空中,那笔像是有了生命,在空中翻腾了几圈,又稳稳坐在他手中。
掌柜看了眼店小二,店小二取来宣纸和墨,阿九手中的笔蘸了墨,行云流水,在纸上落下“酒似故人来”五个大字。那字体或萧散,或枯瘦,或遒劲而不回,或秀异而特立,拟之益严,姿态横生。
末了,落款:梨花舍人。
掌柜看着那字良久——当今陛下所擅的飞云体。他身居京城,干着迎来送往的买卖,听过的见过的不少,市井上仿飞云体的人如过江之鲫,写得这般好的,他还是第一次见。他笃定能写得这样好字的人,非富即贵,就算是个落魄秀才,来日也能中个进士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