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汉代,那时则全农皆兵,可称为国民兵。国民充当兵役分三类:一是中央卫兵,二是边疆戍兵,三是地方预备兵,亦可称为役兵。其时乃是行一种“义务兵役制”。及龄壮丁都得义务充当。每一壮丁,都有轮番到中央充当一年卫兵之义务,那是最光荣的。其次是到边疆上去当戍兵,戍期只有三天,那一制度,应是远从战国时或春秋末期沿袭而来。在那时,国境狭小,裹粮而往,多数是一天可到,三天而毕,往返只需五天到七天,随身干粮可以应付。但到秦代大一统,戍边变成苦差使,陈胜吴广便由戍兵队伍在路中起义。汉代把此制度修订,不去戍边的,可出三日生活费交与愿去的人。一人戍边一年,可代表一百多人不必再去,方便多了。本来纵使是贵为丞相之子,也得戍边,但可纳费不去。但仍然有丞相之子而宁愿也去戍边,不愿出钱逃避的。
相关影视:印度电影有关摔跤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