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经
自来释经俱作三分: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瑜伽师地论》摄释分,将解释经之方式分作七分:一、序分,二、发起分,三、所知事分,四、所知性分,五、所知果分,六、云何所知分,七、经之所要分。法成法师译此经后,曾作一《随听疏》,即根据《瑜伽论》之七分以释此经,今亦即依之,作七分以讲此经。
甲一序分
如是我闻:一时,薄伽梵住王舍城耆阇崛山,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及诸菩萨摩诃萨俱。
结集之经,等于现今开会之会议录。会议录中有主席,有出席列席者,有记录者,有一定时间,有一定处所。“如是我闻”,即会议席上记录者之自称;“一时”,即开会之时间;“薄伽梵”,即会议中之主席;“住王舍城耆阇崛山”即会议之地点;“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及诸菩萨摩诃萨俱”即出席列席之大众。
“如是我闻”之“我”,非凡外念念执著之我,乃结集此经之阿难所自称。阿难多闻第一,经多由他诵出,为表明如是之经,非自臆说,亦非展转传说同于道听途说,实是我阿难亲从佛闻,故言如是我闻。
“一时”,是不确定之时,因印度人不重历史,故考此经究为何年月日所说,甚难。且佛说经,或在龙宫,或在天上,时间各各相差甚远,究以何者为定?若标龙宫之年月日,则不适宜于天上;如记天上之年月日,则又不合乎人间;而佛经在人间亦遍各国,一切人民皆研究之;纪年历法既不能一定,故即以不定时标之,统称之曰一时。白话说之,即是有一个时候,亦即说听如是一经之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