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认为这些手印只是属于妇女和儿童的,他们之所以在岩壁上印上手印,目的仅是为了好玩或者是一个“审美显示”,也就是一种“为艺术而艺术”的解释。
第四,古德恩把手印视为史前人类的一种“自残”行为,其目的等同于现代原始部族中的“自残”行为。他说:“自残的手印像一个悲剧合唱中的迭句那样,在那里永远地呼唤着,要求帮助和怜悯。”
第五,认为手印与狩猎巫术密切相关。A·R·韦尔布鲁真就认为手印是为了唤起“狩猎者的巫术能作用于被符号化了的动物”,或者是作为一种变感巫术的手段,以祈求使动物不断繁殖。
第六,认为它是一种求子的丰产巫术留下的印记,目的在于想与“母神”取得联系。
第七,认为所有手印均为妇女的手印,手印是一种女性性符号,与手印相伴的是一些点和短线是男性性符号。安德烈·勒鲁伊·古朗是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