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而现在,美国的投资银行把资本的这一本性发挥到了极致,以至于在高收益、高利润的贪婪心理面前,看不到任何投资风险了。它们只是要一门心思把风险转嫁给别人;而金融衍生产品在这方面成了这些金融巫师们的帮凶,成为居心叵测的金融工具。
金融衍生产品确实能够转移风险,可也正是这种风险转移带来了另一种风险,那就是金融衍生产品本身的风险。这句话看上去有点像绕口令,在这里我们通过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来加以说明。
例如G向H借钱,在没有引入金融衍生产品之前,这是一种很简单的借贷关系,那就是G是债务人,H是债权人。可是在出现金融衍生产品之后,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复杂了,甚至根本就没见过面,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