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海苑小区里,有一个“事务公示栏”,有时也有业主张贴些温馨提示之类的启事。李梅就先到那儿,想看看有什么线索。果然公示栏有一则寻物启事:“本人近日在小区丢了一条金项链,欧式工艺,有海蓝色链坠。
有捡到送还者,必有重酬!”后面,落款人是H区22楼紫竹座杨女士,还有联系电话。
李梅敲开紫竹座漂亮的大门,进了那套富丽堂皇的厅堂,拿出那条项链的时候,杨女士一看就惊喜地叫着:“是它!就是它!”她把项链紧紧抓过手里。她很激动地说,这条项链对她来说很重要,那个海蓝色链坠里,有她最难忘的一段感情。杨女士没忘酬谢的承诺:递给李梅一万元!
李梅连连摇手,她觉得自己仅仅把别人的东西还给别人,这是任何人都会做的,怎么能要别人的钱呢?见她很坚决,杨女士只好收起了钱。
李梅起身要出门时,杨女士从卧室拿出一条很粗的金项链来,说:“大姐,这条项链送给你,你戴上一定很漂亮。”李梅急了,说:“你这是干什么?我不能要!”杨女士笑了,说:“大姐您别误会!这是条仿冒的,就值三十块钱。”“仿冒的?”“虽是仿冒的,可看上去很漂亮,没人看得出来。”李梅想想,就有点羞涩地收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