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开始对他身边的其他人展开调查,几天后,他们终于发现了一些线索,以及能够证明主管曾购买过毒药的人。当警方集齐了证据,将主管从公司带走时,公司所有的人都感到非常惊讶,没有人想得到如此完美的一个人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后来,主管终于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喜欢否定的人也不排除其的他可能性,比如一些没有道德概念的人或犯罪成瘾的人。这些人并不认为自己所做的是犯罪,他们面对警方时会显得很镇定、很轻松,他们心里打定了主意,除非警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否则他们绝不承认自己所做过的事。想要让这种人认罪,最好的方式是努力寻找证据,将所有证据摆在他们面前,否则很难让他们承认。
还有一部分从一开始就极力否定的人内心其实非常胆小,他们害怕受到惩罚,却又没有太深的心计,所以只懂得不停否认,却不知道这样反而更容易引起警方的怀疑。对于这样的人,想让他们坦白是件相对容易的事情,只要对他们施加适当的压力,令他们感到恐惧,他们就会吐露真相。
想让那些性格懦弱,又一直否认的人承认罪行,首先要在气势上压倒他们。虽然同样属于性格懦弱的人,这类人却不同于那些已经有了深刻反省而沉默的人。那些有了反省的人虽然不说话,但内心已经认了罪,只是在寻找一种承认的方式,所以警方对待他们时会选择“软语言”。那些一直在否认的人则不同,他们虽然意识到自己犯了罪,却仍然报有一丝侥幸,希望能够推卸责任,逃脱法律的制裁。他们不想认错,并不断给自己强化,说服自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对待这样的人,只有采取相对强势的态度,令他们意识到罪行已经产生,否认也没有用。其次,还可以采用虚张声势的办法,在证据并不十分确凿时表现出充分的自信,让对方以为证据已经完全被掌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了一条网中鱼,怎么挣扎都没有用,这样他们就会渐渐屈服,试图用坦白来获得宽容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