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主伴相摄互入的万有万法,以之相互摄属时,固可一摄一切、一入一切、一切摄一、一切入一,但亦并不笼统。因为,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在人的方面,有善、恶、贤、愚;在整个宇宙方面,有精神、物质、非精神或非物质;在国群方面,有社会、国家、民族、方土……各个判然有其同异,纤毫不混。
现在须要就此特别讲明者,这是佛教中明因缘生法最圆满中正的教理,也是中国佛学的特色,应当引起世人注意的地方。
破邪
不过,在世间一般的学说或宗教里,也多有讲因果道理的,初看好像与佛学上讲的因果论颇为相像,但是细究起来则大谬不然。一切谬说,可归纳为三种邪谬的因果论法。
1. 不平等因
宇宙间森罗万象的事事物物,皆有一创造主宰者为“因”,以使之生,以使之灭;但彼主宰者之自身,则并不要“因”,亦无生灭:此种所说“因”甚不平等。万有要因、彼也要因,彼不要因、万有也不要因,故其所说之因,于理不可通。其他与此相类似的哲学上科学上,或偏执物质,或偏执精神以为因的很多很多,如说虚空一元、电子一元等。此等说法,用佛理观之,皆讲不通。此种不平等的因果论法,正是一般人误认佛教与摧残佛教的根源所在,世人应注意其偏谬而打倒之。